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剔骨刀接过老枪的话。
“他执行了多少次任务?”
叶枫有些吃惊地说道。
狙击手的成功率很少会达到百分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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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一百三十一次,最远距离的一次任务是用145口径狙击枪打一个三公里外的敌军指挥官。”
剔骨刀淡淡的说道。
“靠!
非人类啊!”
叶枫忍不住爆了一句粗口。
然后用看怪物的目光看着老枪,“所以这就是你代号的由来?”
老枪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算是答应。
“那你呢?剔骨刀?你这个代号是怎么来的?”
叶枫的兴致被勾了起来。
“他原本是龙魂的人,在第一次任务中受重伤,为了掩护他撤退两个战友被俘,他就眼睁睁地看着那两个战友被人用刀子削成了骨架,等到他的伤好了后自己偷偷的跑出了基地,他偷偷潜入那个恐怖组织的基地,一共30个人,包括老弱妇孺,被他打晕后绑在架子上,就是他战友被剐成骨架的架子上,他拿着战友的两把军刀,把整整30个人一刀一刀全部剐成了骨架,那里有3岁的孩子,还有70几岁的老人。
等我们到了的时候,他浑身是血的坐在地上,手里握着两把军刀,30个架子上挂着30具骨架,满地的碎肉和鲜血……”
老枪喝了一口水,继续道:“那次去的12个人里11个三天都没有吃下去饭。”
“那个吃得下去饭的就是你吧!”
叶枫问道。
“是啊!
然后这小子就进了獠牙,你知道的,獠牙里的人要么明面上是死人,要么是通缉犯,发现后不用警告,可以就地击毙的那种。”
老枪的眼神有些失落。
“你呢?疯狼?这个代号听起来不错,有什么故事吗?”
剔骨刀平静的看着叶枫,从他的眼睛里看不出一丝的情感波动。
“我吗?呵呵,打起仗来比较疯,呵呵。”
叶枫没有说什么,而是脱下了紧身背心,胸腹上无数道狰狞的疤痕似乎在无声的展示着自己的荣耀,破片伤,枪伤,刀伤,脖子下的一道近10厘米长的疤痕最为显眼。
“伤疤是男子汉的勋章!”
剔骨刀和老枪异口同声的说出了这句话,都扭过头去,不敢再看叶枫。
天知道这个二十几岁的青年经历了多少次战斗!
之后就是一阵沉默,很快就到了晚上,五个人聚在一起,姚夭打开电脑,可以清楚的看到杨乘车进入了一个繁华的会所,带的警卫有两辆大卡车,约50人,确定了杨返回的道路,一行人带好武器,整理了一下装备,走出了酒店。
:()狼群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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