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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来的途中慕乔已经用利器给兔子放过血了,这会儿直接放进去即可。
最后再拿起一米宽的大锅盖,一把盖在木盆上,把里面的兔子闷个三五分钟,更好去毛。
等了片刻后,慕乔重新掀开盖子,开始着手给兔子拔毛。
如果水温调配适宜,那么兔子身上的毛发会很快脱落,再之后拔毛就用不了多久。
等慕锦容端着半盆洗净的野菜从外头脚步轻快地走回来时,慕乔已经把野兔身上的毛发处理的差不多了。
她看见厨房里挽着袖子正在收拾地上野兔毛发的兰姐儿,轻快的脚步顿了顿,接着心中升起一阵暖意。
这些事情兰姐儿从前可从没做过,今个第一次做,就这般伶俐迅速,而且看着一点也不嫌弃,也没有任何抱怨,就这么不声不吭的自己处理完了。
慕锦容感动之余又有些心疼。
她们家从前锦衣玉食风光无限,哪里需要身子弱的兰姐儿做这些,她只管好生将养自己的身子就行,现在却也要迫于生活,进厨房做这些活计。
“愣着做什么?”
慕乔看着站在门口端着盆子发呆的慕锦容,摇了摇头,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这小孩不知道又脑补了什么。
之后两人合力将大木盆里的污水抬到厨房后门外倒了去。
小院厨房的后门靠着后山,距离后山的山壁有一条两人宽的过道,地上的过道就是一条小的排水沟,平常的生活用水可以倒在这条沟里。
沟里的污水会顺势往山下流,但因为前人挖沟渠的时候已经计划好了水流走向,所以并不会流到山下其他村民的家中。
倒完水后慕乔和慕锦容两人又重新把野兔放回盆中,细细清洗了两道,拔掉一些小的绒毛,这个过程反而花了更多时间。
处理完毛发后,就要给野兔开膛破肚,去除内脏。
但从没杀过活物的慕锦容对此一窍不通,此时有些犯难的看着案板上去了毛后光溜溜的兔子。
慕乔则一言不发的拿过厨房里的菜刀,看刀锋锋利铮亮,应该是之前就已经被人磨过了。
大概率是慕斯言做的。
她顺着兔子腹部中间的位置,用锋利的刀尖将野兔的皮肉快速划开,然后伸手小心翼翼的将里面的内脏一一取出。
能吃的就留下,不能吃的就跟刚刚处理完的兔毛放在一起,晚点扔掉。
慕乔不会鞣制皮草,只能把那些兔毛都扔掉,不然的话,这张兔皮处理得当,再让慕斯言拿去离镇上卖,估计也能卖个好几文钱。
她印象里古代因为兔皮的稀缺性和优质性,价格实际上不便宜。
不过只是卖一张的话,可能也不太好卖。
不过想到这慕乔还是留了个心眼,下次可以去问问之前给自己看病的钟老大夫。
听说他儿子没有继承他的衣钵,反而在村子里当起了上山打猎的猎户,有的一手好箭术。
那常年打猎的人应该不至于不会鞣制皮草吧?
要不会的话,那损失可不小。
慕乔这些都是听慕锦容平日里念念叨叨说的,而慕锦容自然也是从那些一起采野菜的婶子口中听来的。
慕锦容站在一旁看着兰姐儿面无表情,手起刀落,给野兔开膛破肚,然后又面不改色的将她那只纤纤玉手直直伸进血淋淋的兔肚子里,熟练分拣内脏。
她嘴巴微张……
一时间给看愣了。
这真的还是她那个连踩死一只蚂蚁都要伤春悲秋赋诗一首为其送葬的兰姐儿吗?
接收了原主记忆的慕乔自然知道原主从前是个什么德性,但她却不可能事事都伪装从前,总得‘慢慢’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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