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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瞎猪酒店
圈套
当时我正巧没有值勤,忙中偷闲地坐在南克拉克大街上的一家非法酒店里喝着我心爱的朗姆酒。
正在这时,两名身穿大衣、头戴鸭舌帽的男人进了酒店,旋风般地向我这边冲来。
我下意识地伸手去摸腋下的那把勃朗宁手枪,不过当他们走到我眼前的时候,我认出了这两个来势汹汹的家伙:兰格和米勒,他们是市长大人的两个跟班。
我跟他们并不太熟,不过这城市的每个人都认识他们:“哈里兄弟”
——哈里兰格和哈里米勒。
他们两个是舍迈克市长亲手提拔起来的,专门负责四处打探别人的隐私。
我和兰格不过是泛泛之交,他大概比我大十岁,现在有三十七、八岁了。
他虽然个子比我略矮几公分,却比我结实得多,一头乌发和一双冷酷的黑眼睛,再加上那两道倒立的刷子眉,凶神恶煞似的,很难让人信任他,就连他的那头黑发也像是假的似的,在帽檐下拚命地扎煞着。
米勒有四十岁,胖墩墩的,身高在一米七四左右,有着平板的面孔和空洞的眼神,乍一看上去,很容易误会他是一个软弱可欺的人。
这时他正忙着用手帕擦拭他那副结满白霜的金丝边眼镜。
在细边眼镜的衬托下,他本来就很突出的那对招风耳显得更加惹人注目。
在瓶底般厚重的镜片后,他那双空洞无神的眼睛看上去更大了。
这不禁使我想到了猫头鹰——一只能将巨隼置于死地的猫头鹰。
在米勒当上警察以前,他是米勒帮中的一员,从事走私禁酒的行当。
再以前,他是怀斯特一带的“小混混”
那些“小混混”
常有“旧友联欢周”
一类的聚会,我以前也是他们中的一员,因为我父亲的书店就位于迈斯威尔街,我就是在“旧友联欢周”
的聚会上认识米勒的。
不过,我们两人之间的交情,还不足以让米勒用一种相熟多年的老酒友的亲呢口吻向我打招呼:“嗨,雷德,你逛到这儿来了。”
我可不叫什么雷德,我叫黑勒,内森黑勒。
也可以叫我内特,可绝不是什么雷德,尽管我继承了我母亲的一头红棕色的头发,但也不能凭这一点就叫我“雷德”
尽管心里有些不舒服,但我没表现出来,仍旧一本正经地答道:“这地方正好在德尔伯恩和拉塞尔车站之间,对我正合适。”
现在是下午三点左右,酒店里的人寥寥无几:我、市长大人的两条“看门狗”
门口的一名伙计,还有吧台后面的一个伙计。
尽管如此,酒店里还是显得拥挤不堪,就像一个密不透风的木头匣子,里面到处是暗本色的摆设。
在吧台后面的大镜子里折射出墙上悬挂着的木框照片:那些名流或貌似名流的家伙以他们惯有的倔傲神情默默地盯视着我。
米勒和兰格也正以同样的神情盯着我。
“来杯咖啡吧?”
我一边提议,一边微微欠欠身。
与他们这些薪金丰厚、威风凛凛的警官相比,我不过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警察罢了,整天为鸡毛蒜皮的扒窃小案东奔西跑,希望自己有一天能当上一名名副其实的侦探。
虽然这两个家伙根本就不值得我尊敬,但我觉得还是应该给他们留点儿面子。
可是他们压根儿就不想坐下。
兰格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
积落在他肩上的雪花如头皮屑般纷纷溅落,在他的脚边打着旋儿,就像公园中的旋转木马。
站在他身旁的米勒就如同艺术馆前的那尊狮像,虎视耽耽。
当然,狮像是古铜色的,生满了斑斑锈迹,正好他也是一个名誉上生满斑斑锈迹的警察。
不知道为什么,是出于紧张,还是厌烦,我心乱如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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