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七小说

第1729章 筋肉修女(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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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洛可可化身成了一名酒肉小修女,名叫丽莎,穿着奇特的黑白修复服,主持着一个教堂的事务。

说来也奇怪,明明身为修女,需要以慈悲为怀,但丽莎却整日不务正业,拿着教堂昂贵的银制烛台,到处打架斗殴。

不过,教堂周围的孩子们,倒还挺喜欢这位修女大姐姐的,毕竟她在打架的同时,还经常会上树套鸟蛋,下河去抓鱼虾,一抓就是一大把她喜欢把所有鱼获都丢进一口大铁锅里,再配上香喷喷的蛋黄酱和烧烤料,造出一大锅乱炖,虽然卖相不怎么样,但味道着实不错。

丽莎往往吃不了这么多,别看她这么能打,但其实这家伙只是个小鸟胃,吃几口就饱了。

而剩下来的佳肴,自然就便宜了那些孩子。

丽莎很厉害,天赋贼强,洛可可只是稍微锻炼了几下,便让她有了“前世”

芳斯塔尔修行几年才能够拥有的实力。

如果愿意,丽莎完全能够成为骑士。

但不知为何,这姑娘的性格很懒,或者说有些悠哉悠哉的,没什么大的人生追求,只要饿不死就行。

洛可可本想压制她的懒惰欲望,强迫她成为一名骑士可仔细想了想之后,她还是打消了这种念头。

还是那句话,想要得到毁灭之力,就得顺其自然,尝试理解和融入他人的灵魂,接受他们的性格。

她要是强行改变了丽莎的行事作风,那最后她就又要成为一名旁观者。

所以,洛可可强行压下了心中的指导欲望,尝试去成为丽莎。

老实说,丽莎的人生,确实惬意到过分,和芳斯塔尔完全不同。

她虽然没有爸妈,但坐拥一整个教堂,平日里就算什么也不干,旁人的供奉和教堂里堆积如山的银器,都足以供养她过上富足的生活。

况且,丽莎所在的地方,也是靠近帝国内部的一座小城,不会有怪物的侵扰,更不会发生战争。

至少在少女短暂的生命中,这里,应该不会生起战乱。

丽莎从来不需要为了生存而忧虑。

当然,她也不是那种骄奢之人。

穿衣,不需要贴金带银,几套修女服轮着穿,哪一套脏了就换下。

行路,无需马匹,也不用车辆,依靠自己的双脚即可。

,!

吃饭?不用精细,更不用上什么昂贵的食材,只要有肉有酒那便足以。

丽莎是个知足常乐的人,没有那么大的追求,很容易就会满足,所以,自然也能生活在无忧无虑的快乐中。

然而,即便是丽莎这种少女,也有摆脱不了的烦恼。

那就是城主的大儿子。

那个小混蛋在一次祭祀集会中,一眼便看中了丽莎,回家就嚷嚷着非修女不娶。

没办法,谁让丽莎也同样是个大美人呢。

洛可可感觉自己这“转生”

好像出了点问题,怎么每次都能随机到美人的身上,引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不过,这个问题倒不是很严重,丽莎和洛可可也没怎么把它放在眼里。

毕竟在【帝国】内部,神职人员的地位还是很高的,只要她不想嫁,哪怕是城主本人,也没办法逼迫她。

丽莎估计,那城主公子估计也就是心血来潮,一时冲动而已,只要等上一段时间,等他没了兴趣,自然也就不会再追求了。

但丽莎却失策了。

那个小混蛋见丽莎始终不愿答应,一怒之下,竟下药绑架了她。

而更令丽莎甚至令洛可可都感到震惊的是城主公子之所以要追求丽莎,并不是贪图她的美色,而是贪图她的“战斗能力”

这小混蛋居然直接把丽莎送进了地下决斗场,要看丽莎和各路野兽怪物厮杀!

他好的就是这一口血腥搏斗城主公子的原话是“女人再好看,能比得上拳拳到肉的搏击比赛和真人厮杀?别开玩笑了。”

“还是这玩意带劲!”

:()世上最强的人,居然是个萝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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