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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只有签字的时候,我才叫程策过来。
裘路衫待我极为轻浮,我不希望程策看到。
裘路衫在外面经常碰一鼻子灰,过去他能忍,再难看都要笑着,如今用不着忍了,他这煤气罐上了岛就对我爆炸。
那副嘴脸,就像在外混得不如意,回家拿老婆孩子出气的废物。
裘路衫不像会喜欢男人,只是,程奔享受过的,他都要享受,他不挑。
他偶尔会带几个亲信手下上岛来吃晚饭,我和程策被邀请上桌。
我被安排在上座,与裘路衫并肩,象征着我和他同为家主人的身份。
闲聊几句,他便指着一道菜对我说:“给我夹一个。”
程奔都从来不指挥我夹菜。
我还是给他夹了。
食物夹过去,他擎着筷子来接,拿筷子头来碰我的筷子,脸上笑吟吟的,酒精染成殷红的眼角饶有调戏意味地瞄着我。
我找了个借口叫佣人把我筷子换了。
程策记得我的叮嘱,没直接吵开,撂下碗黑着脸走了。
来的客人对着程策离去的背影发出一阵阵打嗝似的哂笑。
裘路衫拿筷子点了点那个方向,玩笑道:“小孩子脸皮薄。”
我换筷子的举动让裘路衫惦记上了。
用完饭,多留了会客人,他摸到我房里来。
我喝过的水杯放在床边的西式圆桌上,他拿起来把剩余的水喝了,喝完酒酣耳热地凑过来,盯着我脖子看。
“洗好澡了?”
裘路衫这人的欲望十分强胜,对食物、对权力、对认可与恭维,对一切奢望过的东西。
他就像常年填不饱肚子的饿鬼,有朝一日终于能吃饱饭,却依然恐慌于饥饿感,每顿饭都大嚼大咽,胃袋装满了,眼睛还四处探。
他看任何东西目光都是饥肠辘辘的。
他就这么饥肠辘辘,像看到一块肉似的看着我。
有时我觉得他可怜。
他对我动手动脚起来。
我穿了件浴袍,伤口结痂的腿露在外面。
我的肤色原本不算特别白皙,只因中枪亏了血而显得异常苍白。
这时喝了酒又才洗过澡,皮肉热腾腾地泛出薄红。
不知道裘路衫对这两条腿存的什么念头,我看它们颜色像三文鱼,还挺新鲜的那种。
他指尖摁在疤痂上,微微使力往里揿,继而又在那上面打圈。
“洞长起来了,嗯?”
他说话的音量和吐字都像在呻吟。
他说着,指尖对准疤痂中心做了个戳刺的动作。
这种暧昧度是一步步试探堆叠而成的,从最初为我披外套、拭去发梢上滴下来的汗、绑鞋带。
我没有声严厉色去制止他,而是同样用温吞吞的语速对他说:“裘路衫,你得让我舒服了,我才好好给你出主意。
除非你交到了新的朋友。”
他交不到朋友。
优秀的人不都是孑然一身的,他似乎未曾考虑过这点。
他离不开我,因此老实了一段日子。
新当家离奇垂幕隐身,只在电话会议中出声,外面少不了揣测纷纷,议论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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