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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是座小城市,街道都较窄,顾藐对面的车里,轻而易举看见玻璃门内少年径直挑选了几个零件,去和老板讲价。
顾藐侧头看着,感到有些神奇,原来在外面还是说话的啊,他还以为戚厌只会吐出几个单音节呢。
从兜里掏出一把零钱,少年垂眸点了点,递出一张十块钱的给老板。
老板很激动,连连摆手,不知道在说什么,但过了会儿被说服了。
然后少年站在那里,拿起老板的工具,开始自己修手机。
老板似乎被他的技术吸引到了,开始还在嗑瓜子看电视,过了会儿忍不住趴过去看,提出了什么,少年拒绝了。
然后戚厌拿着手机推开玻璃门出来。
顾藐挑了挑眉,看着他一如既往不打伞,风雪全都落在身上,黑色羽绒服单薄,极为凛冽,心想刚放学,他应该还没吃晚饭,难道是去打工的地方吃?
很快顾藐就见到戚厌走进了旁边一家便利店,背对着他,在卖饭团的橱柜面前停了下来。
修手机只花了五分钟,但少年站在橱柜面前,犹豫吃哪款饭团,足足花了十分钟。
顾藐托腮朝那边看着,计了一下数,发现十分钟过去,戚厌终于决定好吃什么,慢吞吞地打开了其中一个冰柜,不由得感到有些好笑。
但很快顾藐笑不出来。
以他的视力,这么远完全看得清楚,冰柜上贴着手写加粗的数字,最左边也就是戚厌拿的那一列,全是最便宜的,2块5毛钱一个。
他小时候家里顾振东给他养了一条狗,狗每一顿吃的狗粮都几十。
顾藐看着戚厌拿着饭团,递给店员加热,结账,然后边走边在寒风中拆开,快速吃完。
接着往前大约走了几十米,从书包里掏出一个黑色口罩和一顶黑色鸭舌帽戴上,进了一家名为“时光”
的酒吧。
准确来说应该不算酒吧,而是可以吃饭的清吧。
顾藐不知道他在里面洗盘子还是做服务员,没有立刻跟上去,而是让宋助理在车上等着自己,先推开门下车,打开伞,穿过横街,走进了方才少年进的那家便利店。
清江少有顾藐这样气质的人光临,不看他样貌,光看身上剪裁精致的衣服,就察觉到他身价不凡,店员迅速从手机视频里抬起头来,一直忍不住盯着他看。
顾藐走到方才戚厌站的那个冰柜前,拿了一款相同的饭团,在手里掂了掂。
他扫了一眼,从左到右,价格依次变贵,最左边的是没有任何料的肉松白米饭团,到最右边才裹了点金枪鱼之类的东西,但是但凡裹了点东西的,就要七八块甚至十几块了。
顾藐还是头一次买东西注意价格。
他把手里的肉松白米饭团递过去,让店员帮忙加热。
等了两分钟,拿着加热的饭团,他走到玻璃窗边,打开包装看了一眼,犹豫了会儿,才试了口。
咬完一口他就皱眉,眉头皱得可以夹苍蝇,这是人能吃的东西吗。
虽然加热了,但是米还是很糙,又干又硬,而且肉松也不是正宗的肉松,反而有股人工味精味。
店员和他搭话:“学生,你不是这儿的人吧?”
顾藐看过去,问:“刚才那个个子很高的男生,常来这儿吗?”
“哦,你们是同学?”
店员这才注意到顾藐大衣里面的校服,名牌好像都是清江一中的,他对戚厌也很有印象,毕竟那长相可不是大街上随处可见,立刻就知道顾藐在问谁,道:“岂止常来,基本上周一到周五都过来,周末倒是没来过。”
顾藐问:“每次都买一个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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