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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厚重的窗帘紧紧把光线隔绝在外,房间内,珀兰斯缓缓地从床上挣扎着坐起,动作中带着疲惫与酸痛。
“咳……”
嗓子火烧火燎的疼,完全沙哑了。
随着他的起身,原本覆盖在他身上的雪白被子滑落至腰间,不经意间暴露出他肌肤上斑驳的痕迹。
——各式各样的红痕交织在一起,其中,牙印尤为醒目,还有那些指印,好似红梅落雪。
珀兰斯一低头就能看到自己身上的痕迹,身上没有很黏,应该是已经被擦过了。
过了好久,他才反应过来。
对,昨天晚上他和路易做了。
随着珀兰斯逐渐适应房间内的光线后,伸手轻轻地将被子拉起,他身上什么都没穿,被子下面自然是光裸的。
但是在床头上已经放好了他的衣服。
整套的家居服。
包括内裤。
床边上还有拖鞋。
在这种细节上,那只雄虫简直是心细如发,有着不可思议的敏锐度,敏锐到不像雄虫。
珀兰斯眨了眨眼睛,又环顾了一下四周的房间,一眼就能看出这根本就不是他自己的房间,而是路易的房间。
他还记得昨天做到一半的时候,自己房间里的床都塌掉了。
昨天连床都能做塌,珀兰斯身上自然是不好受的,浑身酸痛不说,腰那边格外疼痛。
腰和腿几乎没有知觉了,两条腿完全没有力气,有点并不拢,胯也很疼,就和从里到外被碾过一样。
床都上了,可是现在,还没有落下最后的结果,珀兰斯心里依旧是没有底的,不知道雄虫会不会接受他,但是他另一方面又觉得雄虫没有拒绝的理由。
有利无弊的买卖,
谁会不做呢?
财富和社会地位,只要路易点头,就可以和珀兰斯共享,并且路易是自由的。
雄虫永远都是自由的,可以在之后继续娶别的雌虫,继续以这种方式来敛财。
更何况根据昨天晚上的情况来看,路易对珀兰斯就算不是喜欢,也至少算不上讨厌。
否则又怎会在神志不清的时候,仍然要叫珀兰斯的名字呢?
想到这里,珀兰斯又觉得把握好像大了那么一点点。
可是也就一点点而已。
就像是在天平两端,一端放上想要的,一端放上愿意付出的,几番衡量之下,珀兰斯依旧觉得自己的砝码不够。
可事实上,珀兰斯从未在天平的一端放过这么多东西,甚至,他把自己都当做砝码放了上去。
心总是极其复杂的。
一边觉得路易身为雄虫,简直好得让人不敢相信,可是另一边又不相信路易。
这么好的雄虫,如果不多加点砝码的话,又怎么会选择珀兰斯呢?
毕竟珀兰斯已经被这只雄虫拒绝过一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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