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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套枪法,可称为神枪。
从古至今,江湖中便不乏用枪之人。
兵器谱上说,棍乃百兵之祖,枪乃百兵之王。
军队之中便以枪为常备兵器,大量装备。
临阵时威力极大,胜于刀剑。
可是江湖中用剑的高手极多而用枪的高手极少,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太过难练,少于变化。
一人练刀,五年可成,练剑,十年可成,而练枪,非二十年不可。
刀法与剑法,有削砍刺划等方式伤敌,而枪,只有刺一种,另外便是当做棍来扫,因此难练,对方只要防着你枪尖不刺到身上便可。
而眼前的红菱儿所练的枪法,顾风尘却从未见过。
红菱儿所用的枪,便是他那晚在太岳山见过的,枪长一丈二尺,这样长的枪称为大枪,由于太长,更是难练。
虽可以攻敌丈外,可一旦对手钻近身来,便成累赘,有不如无。
可红菱儿这套枪法,攻敌时固然可以远及丈外,而防守时,竟不逊于短剑匕首。
枪尖固然可以伤人,而枪纂、枪身都可以用来攻守,整条枪如同一条两头活蛇,攻守兼备,几乎无懈可击。
他自然不知道,这套枪法曾连败四大世家主人,而红菱儿枪法上的造诣,只及泠御风的六成威力。
便这六成威力,已足可应付少林广渡这样的高手。
红菱儿练完一套枪法,收势而立,毫不气喘。
她转头看看顾风尘,见他仍旧托着粥碗,里面的粥早凉透了。
顾风尘见她练完,赞道:“好枪法。”
红菱儿道:“你也懂枪法么?”
顾风尘道:“少林寺不传枪法,只有棍法,我看姑娘的枪法,远在少林棍法之上,因此说好。”
红菱儿道:“少林寺的功夫在于根基扎实,马步稳,内功厚,至于招式嘛,便没什么出奇之处了。”
顾风尘点头,表示同意。
红菱儿收了枪,单手握着三段枪身。
这条恋人枪足有二十余斤重,她单手提着,仿佛纸糊的一般,显见得腕力臂力,实是了得。
顾风尘虽不练枪,却也明白,枪法对上肢力量要求极高,若无力量,连枪花也抖不起,还谈什么对阵拼杀。
所以练枪的人首先要练膂力。
二人并肩向小楼走去,红菱儿问起他的伤势,顾风尘道:“有些好转,已不流血了。”
红菱儿道:“我红莲教的圣药极有效力,三日之内,当可生肌补疮,不出十天,便可平复如初。
我已听舍得说过你受伤经过,连他也对你赞不绝口,说你既有情有义,又有机谋,实在难得。”
顾风尘道:“什么机谋,只是情急智生罢了。
若真有机谋,为何一遇上你,便如坠五里雾中,没有半点还手之力呢。”
红菱儿听了,展颜笑道:“也许……我是你命里的克星呢。”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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