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七小说

第98章 浦江之乡大舞台演出沪剧刺马案(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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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参加了哥老会,有些人本来就是哥老会成员。

湘军裁撤扩大了黑势力,散兵游勇又与黑势力结合,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

马新贻在惩治散兵游勇时非常严厉,尤其是他任命以剽悍着称的袁保庆为营务处总管,抓到为害百姓、有非法行为的散兵游勇即就地正法。

散兵游勇和黑势力对他恨之入骨。

那个曾给孙衣言透过口风的颜士璋颇有心计,他写了一本《南行日记》,记述了赴宁的全部过程。

据他的曾孙颜牧皋说,日记中写道:“刺马案与湘军有关。”

“刺马案背后有大人物主使。”

张汶祥刺杀马新贻,在警卫森严的督署重地一扑而中。

马新贻被刺后,立即有“刺马案”

戏文上演,而且正值乡试,安徽学政殷兆镛出试题,竟然寓其讥讽,乔松年也来凑热闹,写了一首歪诗作证,湘军将领给张汶祥立碑等等。

所有这一切都说明刺马案是一件有计划、有组织的政治谋杀事件。

从案件的实施,到舆论的有力配合,以及对审案的精心策划和对结案的精明设计,都说明它出自高人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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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马新贻,字谷山,号燕门,别号铁舫,回族,山东菏泽东北五十里马海村人。

生于1821年(清道光元年),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进士。

先任安徽建平(郎溪)县知县,再任合肥县知县,庐州府知府,升任安徽按察使(俗称臬台),再升安徽布政使(俗称藩台),后升浙江巡抚(俗称抚台),成为一省行政长官。

同治六年(1867年)升任闽浙总督(俗称制台、制军),成为节制浙江、福建两省军政的方面大员。

同治七年(1868年),改任两江总督,节制安徽、江苏、江西三省军政事务,并兼办理通商事务大臣(虚衔),官居一品。

同治九年七月廿六日(1870年8月22日)在督府侧门被张汶祥以利刃刺入右肋,次日殒命。

湘军,是清朝着名的地方军阀武装,清咸丰三年(1853年),曾国藩以吏部侍郎的头衔回湘办团练,用“营官自招”

方式组建一万七千人的地方武装,能征惯战。

与太平天国军队恶战多年,转战数省,扩充至十余万人,于同治三年(1864年)在曾国藩之弟曾国荃率领下攻破太平天国的天京(今南京),为清廷立下汗马功劳。

成为清末一支举足轻重的军事政治力量。

曾国藩以军功连升高官,后任直隶总督、两江总督,节制浙、赣、苏、皖四省军务,官居一品,并封侯爵。

曾国藩久在江南,苏、皖、赣各省大小官员均为曾的部下、门生、故旧,湘军驻防三省各地,而这三省的赋税收入占了清廷年收入的三分之一。

这样一股庞大的地方势力,已成尾大不掉之势,清皇室已对此颇为忌惮。

太平天国在南方纵横十余年,积累了大量的金银财宝,大部分囤积在天京。

湘军攻破天京,这些金银财宝被湘军抢掠一空,自曾国荃以下,人人发了大财,回乡买田宅,置产业,国人侧目。

清政府令时任两江总督的曾国藩查报太平天国留下的金银财宝,曾国藩上奏说,破天京时,天王府一场大火烧得片瓦无存,没有留下什么财宝。

对此清廷心存疑虑,很想查清,又不敢得罪湘军集团,处于两难境地。

疑案迷雾:同治六年(1867年)12月8日,内阁奉上谕:“闽浙总督箸马新贻补授,等因。

钦此。”

马新贻由浙江巡抚升任闽浙总督,按惯例,马新贻上奏要求进京陛见请训。

同治七年(1868年)5月28日,马新贻进京觐见,并乞赏假二十日回乡祭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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