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七小说

第112章 公司法(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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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璇一个电话打过来:“这是……真的?”

千慕苏:“当然,夜陵查的资料,绝对不会错。”

蓝璇的心呐,简直哇凉哇凉的。

一见钟情的亢奋,仅仅一个晚上就悲了。

虽然痛心,但也抵不过已婚人士立单身人设的愤怒。

蓝璇当即把这则消息,通过匿名发给了各大媒体营销号。

渣男,当然得往死里捶!

仅仅十分钟,宫弦已婚的事情就在网上传开了。

一下不知唤醒了多少沉迷于宫弦外表的小迷妹们。

蓝璇的事千慕苏刚放下心,工作上不好的消息也随之而来。

于兆华知道千慕苏要把绿迅科技的股权卖给他的死对头梅磊,起先是震惊,接着是震怒。

他怒拍桌子,把许彬连带着千慕苏大骂一通。

第二天,千慕苏收到于兆华给荣生投资发来的一封正式公函,声称自己反对这项交易,还搬出《公司法》,说大股东转让股权时,必须书面告知小股东,并且小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就是说,于兆华比梅磊更有资格购买千慕苏手里的股权。

如果于兆华要买,梅磊就得靠边站。

千慕苏看了公函,眉头紧蹙。

她喊来许彬:“许副总监,这就是你和于兆华好好沟通的结果?”

许彬也有点傻眼,他好说歹说,没想到于兆华还是不愿意接受现实,居然垂死挣扎。

千慕苏把公函递给许彬:“你看看,他还搬出《公司法》来了。

是的,按照公司法规定,小股东的确有优先购买权,可梅磊出得起钱,他有钱吗?简直不自量力!”

许彬看了公函,脑子里闪过一个昨天于兆华骂他时就想到的计划,他道:“于兆华的情绪有点激动,不过,千总,我到觉得于兆华的反应对我们来说不是一件坏事。”

千慕苏:“这还不是坏事?他要真闹起来,这个项目就成了公司有史以来最大的笑话。”

许彬低声道:“您不是说梅磊因为自己吹下的牛显得很着急,我们要趁机大赚他一笔吗?梅磊原本对我们的报价一直不松口,不妨趁着于兆华想自己买下股权,我们再提高一次报价。”

千慕苏皱眉:“你是说,我们以此要挟梅磊?”

许彬睁着炯炯有神的大眼:“是的,我们可以理直气壮的告诉梅磊,于兆华打算行使优先购买权,他的报价低了,我们手里的股权就卖给于兆华了。”

“不行。”

千慕苏摇头不赞同,“我都认为于兆华没有资金和实力能买下股权,梅磊又不傻,他更不会相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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