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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孟明义一怔。
“难怪见了我还不夹着尾巴做人,原来真不知道啊。”
沈晚漫不经心地玩着指尖。
见她一副笃定的模样,孟明义心里有了不好的预感。
他一步步走到沈晚跟前,用力掐住她的下巴,冷笑着:“跟我横没好处,家人又怎样,你又不是第一次有家人。”
沈晚敛下眸,眼底划过一丝恨意。
可不过片刻,她重新弯起眼睛,轻轻挥开孟明义的手,在他的掌心中写下一个字。
陆。
“你说我这下能不能怎样?”
她笑得张扬,眼中尽是嘲讽和得意洋洋。
她说得没错,孟明义确实没办法拿她怎样。
陆家虽低调,在整个安城却是一股谁都不敢低估的庞大力量,无人有胆量小瞧。
再说白点,他家也惹不起。
孟明义点了一根烟,垂眸看了眼沈晚,此刻她脸上的清高与傲慢,与初见时如出一辙。
那天她也是这般,挡在一个人面前,言辞激烈:“沈雪,跟我回家!
孟明义不是好人,你不要自甘堕落,跟这种人混在一起。”
彼时他刚和一群人从酒吧里出来,听到转角处的人声,随之望过去,便见到一张怒气腾腾的脸。
沈雪,他记得。
她身旁的女生,应该叫这个名字。
不过是一个从乡下转学过来,费劲巴拉主动向他投怀送抱的女人罢了,沈雪的亲人,能有多大能耐,还敢瞧不上他?孟明义觉得可笑。
他没空和这种不知天高地厚的女生较真,身旁的人却不依,一点小恩小惠便从沈雪嘴里套出了她的身世。
一个陪酒女的女儿。
混惯声色场的人,有几个不知道陪酒女是干什么的?陪酒女的女儿竟然说跟他在一起是自甘堕落,孟明义都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他的几个狐朋狗友也有了兴致,一伙人趁着天黑,将她堵在了一条小巷里。
原本只是想逗逗她,没想到她却化身成一只凶狠的野狼,浑身警备,容不得任何人接近,甚至不惜跟他们同归于尽。
有些人的狠早刻在了骨子里。
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哪里是吓唬吓唬就能让她认输妥协的。
但他从来不急。
即便她是野狼,他也能拔掉她的獠牙,将她变成一只温顺的小狗。
他有的是办法,所以不必急于一时。
反正,来日方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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