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权七小说】地址:https://www.quanqihao.com
说明年乃是当今陛下四十大寿,他们此举乃是为陛下祝寿,只要高喊一声“陛下万岁万万岁!”
就能拿走。
四郡的郡守一边赞叹着白马商会的仁义,一边匆忙上禀。
当年蝗虫之事后,夭族大祭司已是如日中天,后来白马教从西域传入中原,四郡当年的感激未平,信教者踊跃。
佛道之势于四郡日益衰弱,毕竟……神仙佛祖能像虫王爷爷那样,赶走蝗虫,或如金瓜圣子那样,种出金瓜吗?
四郡常年缺水,金瓜不挑地,耐旱,且人畜不能喝的盐碱水,它能喝。
只要不是彻底的干巴地,就能结出小瓜来。
这玩儿在别的地方是水果,在四郡的许多地方,它是水源。
且白马商会四处购买荒僻村落的土地,移民于小城中,女子成了织工——毕竟关外人口有限,充满中原特色的棉毛纺织品,只有中原能织出来。
男子也受雇于商会,无人的荒地,被商会用来种植林木与药材,这些年来,不知多少荒芜的山头种出了满山绿,一些多年不下雨的地方,竟下起了雨来。
有脑子的官员看着辖区百姓的生活日渐红火,有的加入了白马教,有的却如坐针毡。
真怕白马教高喊一声“苍天已死白天当立!”
,然后老百姓就跟着他们揭竿而起了。
“不许放下东西就跑!
快追!”
吴大老爷蹲在墙根下面,三更半夜地“抓人”
。
不过两年,吴大老爷又换了个工作。
这追的却不是毛贼,而是来道谢的百姓,白马商会(教)不收供奉。
可从知道大祭司和圣子就是他们教的后,就总有老百姓来供奉东西。
一刀腊肉、两个鸡蛋、三个白馍,甚至一壶还裹着泥巴的老酒,这却是百姓最珍贵的。
教内众人就和百姓们,干起了“仗”
。
其实这事儿有专人负责,不需要他一个分会的会长亲自来看着,可吴大老爷就是喜欢。
吴大老爷自己都觉得这八年(从夭族出现开始)的日子过得很神奇了,他本以为自己该是颐养天年的年纪了,谁知道老了老了,却圆了年少时四出游商的江湖梦,还以半点武功都不会的身份,成了坐镇一方的知名人物。
吴家做商人的时候还有几分遮掩,后来吴大老爷当了分会长,“我是夭族奸细”
这几个大字,就是直接顶在脑袋上了。
他们家却一天比一天过得滋润,他的大儿子,甚至以商人之子的身份,娶了凌侯的小女儿,虽是庶女,但商户人家自然是娶回来当仙女一样好好养着。
五年前,吴大老爷成了闯荡关外的商人,带回了中原长期难以得到的种马——狼部少量出售的马匹,公的都是骟过的,母马则几乎不卖。
吴大老爷那时候问大祭司,不怕朝廷养马,挥军南下吗?
敖昱直接懒得搭理他,挥挥手就让他滚蛋了。
苹果醋看着吴大老爷,心有戚戚,无奈没办法握手。
吴大老爷见大祭司这个态度,回来一咬牙,就直接把马交给凌侯了,然后……到现在也没听说中原建起什么大规模马场。
吴大老爷很想知道那些马都去了何处,可他一如既往地忍住了自己的好奇心。
更何况,总归这结局是没能成规模养起来的,就算知道了它们的去向也不过是让自己闹心罢了。
至于建立起白马商会,吴大老爷本来以为会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谁知却容易得很。
基础还是白马国建起来的,那时候白马国的“教徒VIP会员模式”
初步建立,不止西域过来的商人觉得这个挺好用,就是中原出去的商人也觉得挺好用。
毕竟对于信仰这件事,中原商人比西域商人更灵活。
他们讲究的是逢庙必拜,不要神仙多灵,只求神仙别多事。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